男子贩卖毒品被判10个月 多算两月刑期获纠正
中新网醴陵9月4日电 (郭秀峰 龙金花)“谢谢检察官同志,帮我纠正了多出来的两个月刑期,出去之后我一定改过自新,绝不辜负你们的关心和帮助”。3日,服刑人员黄仕战收到法院送达的新刑事判决、裁定书后对驻所检察官丁永忠一脸激动地说。
现年44岁的黄仕战,湖南省醴陵市西山办事处人,2013年5月6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醴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8月30日被醴陵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期本应自2013年5月6日至2014年3月5日止。9月3日,驻所检察官丁永忠在收到法院送达的黄仕战刑事判决书后,通过例行检查发现法院在制作判决书时,错误地将原本十个月的刑期按照一年进行计算,结果导致多算了两个月刑期。
为切实维护留所服刑犯黄仕战的合法权益,丁永忠立即于当天经请示院领导后,依法向醴陵市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该院依法予以纠正,并就判决书中出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醴陵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送达,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法院收到后,及时进行核对,并在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当天对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书依法进行了纠正,并向醴陵市检察院、醴陵市看守所和当事人黄仕战送达了新的判决书、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