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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老人贪图便宜心理 6人假借兑换外币诈骗48万

2013年09月05日 10:17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利用老年人贪图便宜的心理,一犯罪团伙精心预谋,确定不同身份的角色扮演,以兑换外币,让老年人做中间人,给予好处费为名,专挑60至80岁单独行走的老年人为目标下手,骗取老年人48.3万元。今天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获悉,以诈骗罪判处该团伙6人十二年至七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广东籍被告人罗某祥、李某放、罗某仕、曾某足、黄某玲和李某初等六人合伙来到海口市,以兑换外币方式实施诈骗,并约定所得赃款共同分赃。2012年2月21日,罗某祥、李某放和罗某仕到海口市南海大道一带伺机诈骗。在路边发现77岁的被害人彭某后,即由罗某仕负责望风,李某放下车以问路为由声称其刚从国外回来,想将手中的加拿大币兑换成人民币,并拿出秘鲁币给彭某看。罗某祥上前自称是银行主任,可以与李某放兑换外币,李某放假装不信任罗某祥,想让彭某当中间人,先让彭某用人民币与其兑换外币,罗某祥再用人民币将彭某的外币换回,事成之后给彭某人民币2000元作为酬谢。

  彭某信以为真,便与两人回家拿存折,随后到银行取出人民币5万元交给李某放。此时冒充银行主任的罗某祥假装打电话给银行工作人员,让其准备好人民币5万元现金。二人开车将彭某带到银行,假称已经安排好工作人员交钱,骗彭某到银行里拿钱,待其下车后,罗某祥、李某放趁其不备迅速驾车逃跑。

  2012年2月至2012年8月期间,罗某祥、李某放等六人通过上述手段,在海口市各街区以兑换外币需要中间人为手段,先后骗取7名老年人48.3万元。(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白文英 黄燕)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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