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州晚报:公权力如何应对耸动案件

2013年09月05日 14:00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8·24山西6岁男童被重伤双眼案”,山西警方3日透露嫌犯为受害男童的伯母,她已跳井自杀。幼童、挖眼、自杀,在现代媒体传播术放大下,这起案件对公众有着令人心悸的吸引力。从网络反馈来看,悲叹“这个社会怎么了”的焦虑之外,也不乏对当地警方的质疑与不信任。

  在一个信息开放、思想多元的社会里,对公权力机关的不信任是常态。但在转型期复杂中国的语境下,这种“逢公权力必疑”的状况虽可理解,却也值得警惕。如果我们不想做变革社会的旁观者、搅局者,而是负责的批评者、建设者,就要反思该如何应对这种耸动的极端案件。

  公众对幼童被残忍伤害事件的情绪是复杂的,对真相的期待也是合理的。否则,他们会普遍产生恐慌和焦虑。对掌握更多话语权的人,尤其是传媒和知识分子,应秉持理性精神与伦理责任,不去添加更多的耸人听闻,传播真相,而非破坏信任、扩散疑虑。在传媒时代,耸动事件以其离奇、暴力的细节吸引广泛关注;但我们应清晰告知公众这只是个案!

  同时,这类耸动案件的应对也考验政府或公权力部门的智慧。实践证明,拖、瞒、骗是最糟糕的选择。政府或公权力部门有义务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告慰受害者,纾解社会焦虑,让人们相信生活是安全的。在山西幼童伤害案中,警方的表现整体上值得肯定。但从案情的发布与披露来看,可能并不十分明智。在媒体广泛报道的情况下,当地警方没有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完整案情。随后公布了嫌犯信息,却未公布完整的证据链。这不仅没能充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反而导致更多质疑。当然,我们期待山西警方即将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会公开严谨的证据链条与合乎情理的侦察推理,彰显天网恢恢。

  以后可能还会有类似极端案件,重要的是我们能在悲剧中表现出坚强和理性,传达爱心,不吝啬信任;政府不仅要主持公道,还要展示更多智慧。(支振锋)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