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是局长能办事 骗老汉13000元
2013年09月05日 16:2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谎称自己是民政局局长,能给人办低保,七旬老汉当了真,一出手就借出了1.3万元。经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刘亮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张晓东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王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5月,20多岁的刘亮无所事事,就 和朋友张晓东、王哲开车沿路寻找机会行骗。他们行至邓州市汲滩镇时,碰到了70岁的老人赵某。
刘亮下车谎称自己是老人二女婿的好朋友,现在是邓州市民政局局长,受其女婿所托,来为其办低保。刘亮等人在取得赵老汉的信任后,便以家人住院急需用钱为由,向他借钱。赵老汉热心帮忙,赶紧到附近信用社给刘亮等人取了1.3万元现金。
刘亮等人得手后便开车离开。赵老汉随后才意识到自己受了骗,便立即报警。
(刘龙 赵博 唐盈)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