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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男子北京站行凶获死缓

2013年09月06日 13:2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一年前,一对男女在北京站售票厅内惨遭割喉身亡(本报去年9月8日报道)。昨日上午,北京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此案做出宣判,认定嫌疑人欧彬月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其具有精神分裂症,并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随机选择被害人

  被刺两人不相识

  去年9月5日晚8时许,被告人欧彬月在北京站拾荒时,看到一男一女正在打电话。据欧彬月供述,他听见两人在电话中提及自己母亲的名字,觉得会伤害母亲,便前往崇文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把30厘米长的厨师刀,随后又返回车站。

  6日凌晨3时许,欧彬月在车站售票厅里随机找了躺在地上睡觉的一男一女,向女子颈部捅了1刀,男子左胸部捅了2刀,导致两人当场死亡。据了解,两名死者并不认识。

  跑出售票厅后,欧彬月捡了个塑料袋将刀上的血擦净,扔到了路边的花坛中。

  杀人后投案自首

  当庭接受死缓判决

  案发后20分钟,欧彬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精神鉴定,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被害妄想倾向。

  北京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判认为,欧彬月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但考虑到他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并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两名死者中,女子王某的家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欧彬月赔偿王某家属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另一名死者家属放弃了民事索赔。

  欧彬月当庭表示接受死缓判决。

  - 追访

  行凶者 为防伤人曾被铐家中

  欧彬月1970年出生,家住广东省肇庆云浮市新兴县一小山村中。为了解欧彬月的监管情况,本案主审法官王鼎曾赴欧彬月老家进行调查。

  “他家是一个破旧砖房,没有家用电器,屋顶的瓦也漏了。”王鼎说,欧彬月有两个哥哥,分家后,他和77岁的母亲住在一起。

  欧彬月的母亲每个月靠200元的低保为生,欧彬月的两个哥哥条件也不富裕,对母亲的资助很少。

  据当地公安、村委会治保主任向王鼎介绍,欧彬月1995年突然出现精神疾病症状,总觉得外人、甚至自己的父母要害他,为此他总是殴打家人和村里人。18年中,欧彬月还曾两次被送到肇庆市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

  为防其伤人,村委会给欧家安了铁门铁窗,家人也会用手铐将他铐起来,但他发病时会对家人说“你们再锁我,就把你们杀了”。自此家人不敢再关他。

  王鼎了解到,去年7月的一天早上,欧彬月称要到北京打工,家里给了他1000多元钱。

  来京后欧彬月住在地下通道,每天在垃圾站找吃的,由于没有吃药,欧彬月病情复发,直至行凶杀人。

  被害人 一男一女均二十出头

  据王鼎介绍,两名死者遇害前互不相识,均在北京站候车。

  受害男子20岁,来自贵州一个小山村,家境贫困,母亲患有肝硬化和肝腹水,靠父亲种玉米养活家人。

  “我去贵州调查时候,男子的母亲因为支付不起治疗费刚出院回到家。”王鼎说,死者的家人原希望儿子能挣钱补贴家里,却遭此不幸,“遇害时,他兜里还装着一张去温州的车票。”王鼎说。

  女性死者王某是河北人,22岁,是家里两个孩子中唯一读过大学的,就在遇害前不久,王某还和家里通话,说在北京找到了工作。

  新京报记者 卢漫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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