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借司机身份证伪造协议 骗贷100万元
2013年09月06日 15:54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通过伪造拆迁还建安置房给排水工程协议书, 以购买建筑材料为由提交申请,骗取信用社贷款100万元。
2009年12月,时年50岁的南昌市经开区蛟桥镇卫国村支书雷某某,因有贷款未还清记录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再次贷款,他借用司机雷某的身份证、结婚证,又伪造一份雷某与村委会为拆迁还建安置房的建设给排水工程协议书,用雷某的身份在湾里区翠岩信用社贷款100万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雷某尚欠53万元未归还,信用社信贷员多次催收,雷某无动于衷。
2012年6月25日11时02分,信用社报警,雷某被传唤到派出所,供出了骗取贷款的原委。7月20日,雷某某感觉事情不妙,将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全部归还信用社。8月17日,雷某某又到派出所投案。
今年9月4日,南昌市湾里区法院一审以骗取贷款罪,分别判处雷某某和司机雷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各四万元。(高昭彭 邹琴 记者 汪清林)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