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男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 致使300余亩小麦绝收

2013年09月06日 16:3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明知生产农药的厂家没有生产许可证,农药的外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和批号,仍然对外予以销售,造成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日前,张朋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被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追捕此案另一名嫌疑人李某。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09年,张朋在利辛县城关镇开了一家名为“张氏种业”的农资店,主要向附近农户销售种子、农药。2012年4月,河南郑州的业务员李某找到张朋,以每箱105元的价格向其销售“亮剑”牌氰戍、氧乐果杀虫剂,而一般杀虫剂的市场价格在180元左右。李某告诉张朋,他们厂使用的是买来的生产许可证。购买时,张朋没有向李某索要营业执照、质检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该农药外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及批号。

  今年3月,张朋将所购买的20箱杀虫剂销售给利辛县程家集张郢村的刘某,刘某则向当地农户进行销售。不久,有农户反映使用这种杀虫剂的小麦不同程度受损,而此时农药已经被售出18箱。

  经检测认定,“亮剑”牌杀虫剂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标示量,属假药。利辛县农委的调查报告显示,使用该农药的小麦受害面积约1400亩,折合绝收面积326.18亩。物价部门鉴定,直接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李检飞 杨瑞雪)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