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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大众网:陈宝成等涉非法拘禁案是非求证全纪录(5)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07日 06:55 来源:大众网 参与互动(0)

  求证五:“现场无民警”、“陈宝成要‘移交’司机找不到公安”均不属实,案发前陈宝成曾5次与城关派出所“打交道”

  在陈宝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一直有民警在现场进行处置,陈宝成的代理律师李会清接受某报采访时称:10日上午11点左右,从人民路来了七八十人,都没有穿警服,他们将事发现场围住,现场就起了冲突。陈宝成问里面有没有警察,现场没人回应。还有媒体报道称,现场没有警察,陈宝成要交人找不到公安。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陈锡军等人先后与陈宝成等人进行了5轮谈判,陈锡军本人从9日下午3点开始一直在现场。由于金沟子村是城关派出所的辖区,多年来,包括陈宝成被路人殴打(此事在文后“求证十六中”有表述)等多起事件,都是由城关派出所处理的,城关派出所所长刘伟、副所长陈锡军几乎都有参与,并多次与陈宝成打交道,在陈宝成涉嫌非法拘禁案中,也是这两名所长轮番与陈宝成面对面谈判,因此,陈宝成说现场没有民警并不属实。

  8月24日下午,大众网记者采访了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陈锡军,了解到在本案之前陈宝成与城关派出所的几次“交道”:

  1、2013年7月5日凌晨2点左右,陈宝成与纪许光争吵后,陈宝成等多名村民扣留纪许光的车不让他离开。接到村民报警后,刘伟和陈锡军都赶到现场处理。

  2、2013年6月,陈宝成及其家人无理阻止施工人员砍树,并扣留施工车辆和人员,接到报警,刘伟和陈锡军都参与协调和处理。

  3、2012年底,陈宝成因阻扰广州路施工,村民报警后,刘伟和平度市公安局政委石德欣都赶到现场,当面劝说陈宝成。

  4、2012年1月,陈宝成被路人打成轻微伤,也是陈锡军出警。(文后“求证十六”有相关事件表述)

  5、2008年,陈宝成家的麦苗无故绝产,陈宝成怀疑有人喷药致麦苗死亡,报警后陈锡军接警,并为陈宝成作笔录。

  据陈锡军介绍,在非法拘禁案发生之前,他至少和陈宝成有5次面对面的接触,且每次接触都不少于20分钟,有的甚至超过一个小时。陈锡军说,他和陈宝成是老相识了,“我不信当我与他面对面谈判的时候他不认识我,即使我穿着便服。”在绑架人质的处置中,最接近“加害方”的警察穿便衣,其目的是不过分刺激嫌疑人情绪,更便于谈判,这也是国内外营救人质警方遵从的惯例。

  求证六:现场多次倒汽油,汽油味弥漫

  某些媒体在报道中不加核实地引用了陈宝成代理律师李会清的说法,李会清称陈宝成说:案发时自己背对着驾驶室,看不到驾驶室里张朋珂往司机身上浇汽油,也没有闻到现场有汽油味。更为荒唐的是,李会清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张朋珂手里拿的也可能是水,可能帮司机冲凉”,这种“可能”使得网友跟帖一片哗然。

  虽然代理律师如此极力“辩护”,但陈宝成却早就“不打自招”。8月10日0:01,@记录者陈宝成在个人微博中说:“我烧了一个汽油瓶,当着刚才两位车主的面,旨在告诉各位:这是汽油,不是水。”并同时上传了一张汽油瓶燃烧的图片。

  8月12日、13日,大众网先后采访了被拘禁司机郭晓刚,出警民警,120医生、以及拍摄案发现场视频的村民,他们均证实,案发现场不但有汽油瓶,而且张朋珂还多次往郭晓刚身上浇汽油。在村民张华现场拍摄的视频中,也清晰可见陈宝成一边挥舞着刀斧,一边扭头往后观察驾驶室内的情况,驾驶室内,张朋珂每隔一段时间就往郭晓刚身上浇汽油。

  求证七:刑事拘留时间延长有法律依据

  8月15日,北京某媒体在《陈宝成取保被驳回》报道中采访律师迟夙生,援引迟夙生的话说:平度警方对陈淑训延长拘留至30天涉嫌违法,因刑诉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对于被公安机关拘留的人中,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质疑平度警方无端延长刑拘期限。

  记者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二十五条解释:“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而陈宝成等涉案人员共有8人,已构成“结伙作案”,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说明了延长刑拘事件的依据,作为陈淑训的刑辩律师再发出这种质疑,确实不能自圆其说。

  求证八:公开录像对不利于案件侦破

  陈宝成家属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称,“呼吁警方公布25小时完整录像,以还原真相。”“不要以视频片段来干扰公众。”这一观点在网络上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认为只有公开信息才能换来真相。

  对此,大众网记者采访了公安部门。据介绍,在案件侦查阶段,视频涉及案情,对侦查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不作回应具有合理性。对此,一位从事公安工作的网友@戴假发的南瓜FV也指出:在侦查阶段,可以宣布破案,但是不适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情细节。未经庭审确认,造成“有罪”的既定事实,对嫌疑人非常不利。

  求证九:被拘禁司机确系被汽油“化学烧伤”

  在陈宝成等人实施拘禁的过程中,虽然持续向郭晓刚身上浇汽油,但是始终没有点燃,因此有媒体和网民质疑,郭晓刚并没有被烧伤。“没有点火不可能被烧伤”成为一些网友信以为真的依据。

  8月12日,大众网在采访郭晓刚时,用图片和视频记录下了他身上的伤情,在左肩胛以及左腰腹的伤处明显发红。郭晓刚自述:浑身的伤口很疼,只敢歪着往右侧身躺着。由于汽油也流到了眼睛里,记者采访时,郭的眼睛依然模糊不清。平度市人民医院烧伤科张姓大夫告诉大众网记者,对郭晓刚的诊断为:左肩胛、左腰腹烧伤,浅二度百分之三面积。

  事后,大众网记者查阅了《法医损伤学》(第二版),了解到,汽油浸泡会使皮肤坏死,表现为皮肤脱脂、表皮松懈脱落、基底部暗红、肿胀明显等。省内的皮肤科专家介绍,汽油像酸碱一样,也能造成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也就是俗称的化学烧伤,也就是说,汽油在不点燃的情况下,浸泡皮肤是完全会烧伤的。(相关报道见《平度被非法拘禁者全身多处烧伤 仍在住院治疗视频)

  求证十:郭晓刚25小时只吃了两根黄瓜几个梨

  8月13日,某报《陈宝成家属呼吁公布25小时完整录像》报道称,陈宝成的代理律师李会清说:陈宝成透露,驾驶室里肯定有水,怕司机中暑9号下午还送过冰块,晚上送了玉米、黄瓜和梨。几家媒体在报道时均援引李会清的话“陈宝成说:那位司机开始是被拦下,后来是自愿留下,在滞留期间,吃喝和村民一样。”

  郭晓刚说,在他被拘禁的第一天,陈宝成等人从家里拿来了几根黄瓜,由于饥饿难耐,他才向陈宝成等人要黄瓜吃。“一开始他们不给,说万一吃了有劲了跑了怎么办”,郭晓刚说,由于他被泼汽油泼的恶心、头晕严重,在他的恳求之下,陈宝成等人才给了他两根黄瓜充饥。到了晚上,几个拘禁郭晓刚的村民将梨拿到事发现场,由于饥饿,郭晓刚再次向他们央求了几个梨。这些就是郭晓刚在25个多小时里所吃的东西。

  求证十一:司机已在事发地连续工作11天,清理垃圾并非“强拆的延续”

  案发后,郭晓刚以及雇主都称是在清理垃圾,以便于施工围挡,但是8月15日,陈宝成征地拆迁案的代理律师@朱孝顶律师说,所谓的建筑垃圾实际是村民陈青沙家被强拆的房屋,建筑废体和其中财物都是其个人财产。同时,陈青沙的家于7月4日被强拆,该现场正是非法强拆破坏私人财物的犯罪物证现场,司机郭晓刚的行为实际上是私产侵犯犯罪过程的延续。

  8月12日、13日,大众网记者先后采访了郭晓刚本人,以及其雇主姜俊英。据两人称,郭晓刚此次在金沟子村清理垃圾并非偶然、突发,在出事之前,郭晓刚已经在金沟子村附近施工了11天,一直相安无事。在郭晓刚的工作日志上,清楚地记录着7月17日至8月9日上午的工作情况。

  求证十二:挖掘机所在的位置并非陈青沙家宅基地

  陈宝成的代理律师李会清在接受采访时称,挖掘机曾经停到过陈青沙家的宅基地上。8月15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事发的陈青沙家废墟仍能看到明显的挖掘机车辙印,在砖块和房梁之下,被毁坏的家具、水管、摩托车等仍能看到。”

  挖掘机所在的位置到底是哪里?房主姜汉宾向警方指认,挖掘机所在位置是自己在金沟子村购买的老宅,同时,拍摄案发现场视频的村民张华也在现场向大众网记者指认,案发地就是姜汉宾购买的老宅。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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