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E金券”买房优惠不成反倒赔 告上法庭
2013年09月09日 09:25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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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因购房时购买的“购房E金券”无法如宣传所说折抵房款,导致李先生承担了额外的购券费用和公证费用。近日,李先生将北京怡生乐居公司和上海翊信电子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两被告退还购买E金券的15000元。
李先生诉称,2012年4月,他到某楼盘售楼处看房时,工作人员告知如果购买“购房E金券”,可享受8.9折优惠并抵扣房款。得知这一活动是新浪公司旗下的新浪乐居所做,便购买了15000元的“E金券”。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才发现,“E金券”并不能如宣传所说折抵房款。原来,新浪公司只提供“E金券”的媒体宣传,而具体实施由北京怡生乐居公司和上海翊信电子两家公司操作。
李先生认为,这两家公司并非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向其收取15000元预存金,没有法律依据。同时,“E金券”亦不像宣传所说可以抵扣房款,因此他认为两家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故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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