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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争夺孙子抚养权 带人从儿媳手里抢人

2013年09月09日 10:1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一群男女破门而入,冲进屋内,他们没有刻意打砸财产,也没有四处翻找财物,而是直接从一名女子手中抢走孩子。市公安局三岔路口派出所介绍,原来,这是“公公”为了争夺小孩的抚养权,从“儿媳妇”处强行抱走了小孩。

  王某和王某某,既是同乡又是同学。此外,两人均外出务工多年,挣下偌大家业。两人曾惺惺相惜,双方相处一度较好,并相约结成儿女亲家。

  2010年,王某和王某某让儿女成亲,并于当年4月举行结婚仪式,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2月,这对小夫妻的孩子出生。但结婚后的柴米油盐,慢慢消磨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危机很快出现,在一次大吵之后,“儿媳妇”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随后,两家打起离婚官司。今年6月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女方一家要返还彩礼2.6万元及一枚钻戒,男方一家要返还女方当初带去的冰箱、彩电、洗衣机等陪嫁。此外,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承担子女抚养费12.7万余元。

  一审结束后,法院的判决并未得到执行。就在法院判决的当月底,“前公公”带着多人前往“儿媳妇”家,将小孩强行抱走。

  经市公安局三岔路口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男方要在2日内将孩子送到派出所,进行孩子交接仪式。此后,女方不追究男方非法侵入的责任。

  但在派出所主持下达成的协议并未得到履行。目前,双方仍为此不断发生纠纷,并为此分别上诉至市中院。

  记者从多家律师事务所获悉,在近年来离婚争夺抚养权案件中,抢孩子现象显著增多。

  有律师告诉记者,“抢孩子”现象的产生,与目前“一对多”式的家庭结构有关,导致“独二代”面临被争抢的局面。“抢孩子实际上是离婚父母感情破裂后遗症,他们觉得幸福的婚姻没了,但孩子一定要留住。其实,对孩子真正的爱,应该是无私的、理性的,任何抢孩子的行为都会对孩子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伤害。”

  这名律师建议,司法部门应重视这类案件,“一些夫妻为抢孩子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引发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记者 李家林)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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