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累犯抢劫强奸“女摩的” 作案多起获刑17年
2013年09月09日 10:36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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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29岁的甘肃农民张某,来京务工后,因入不敷出,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此后,又多次实行抢劫、强奸。近日,经大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去年6月21日晚,张某在大兴区某农业银行门口打了一辆摩的,见开摩的的是一个女子,就让其把车开到一条土路边上的荒地里,之后殴打司机马某,然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离开时又将马某身上携带的现金200元及其电动三轮车抢走。
去年11月19日晚,张某打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摩的,行驶到大兴区旧宫镇一处空地时,因为车费问题与摩的女司机起了争执,张某用刀扎伤女司机李某,还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离开时又将李某随身所带的现金、手机和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抢走。
去年11月20日,张某在京开高速黄村桥附近见一女子独行,从后面扼住其脖子,将其挎包抢走,包内有现金1200元等。被害人呼救,遇好心人帮助及时报警,警察赶到将张某抓获。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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