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用手机不还 机主到酒店催讨反遭强奸
2013年09月09日 11:2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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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以借打电话为由,非法占有他人手机,在事主前去催讨时,态度嚣张拒不归还,甚至趁无人之际强奸对方。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2年3月7日21时许,陈某与朋友林某到涵江区某娱乐城喝酒,期间遇到余某及其朋友郭某,由于都是年轻人,几个人相互介绍后便一起喝酒。期间,余某说要打个电话,便拿走了陈某的一部iphone手机。次日凌晨1时许,陈某发现余某并未归还手机,便与林某、郭某一起到余某所在酒店房间,双方发生争吵。后郭某、林某相继离开,余某见房间只剩陈某一人,便心生歹意,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得逞后拿走陈某手机并逃离现场。2012年7月13日,余某在上海虹桥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湄洲日报 黄国清 通讯员 郑扬帆)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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