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基层执法“三耗”根在权大于法
尽管机构设置增多、队伍规模扩大、物质保障增强,但市场无序、低效仍未得到根本扭转。记者对全国10多个省份的基层执法人员走访发现,直接原因在于执法层面的“外耗、互耗、内耗”三重矛盾突出、执法人员苦叹“法律乱、部门缠、执法难”。(9月9日《经济参考报》)
涉外执法被打招呼的“外耗”、各职能部门之间不配合反拆台的“互耗”、执法单位内部领导说了算的“内耗”,自然让执法的严肃性、原则性和权威性散落一地。
“三耗”尴尬困局,显现出当下基层执法的“三乱”生态,即相对应的“外乱”、“互乱”和“内乱”,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地方权大于法,不是看违法不违法、后果重不重,只问有没有关系、关系硬不硬,领导一句话、一声招呼,便走入了“行也不行、不行也行”的怪圈。
权力干预执法,说到底还是一个“利”字,比如偏袒纳税大户违法行为追逐的是政绩之利,找熟人、打招呼架空执法谋求的是关系之利,职能部门之间推诿、互掐无疑也出于维护本部门利益,等等。而执法权一旦遭遇权力和利益的绑架,执法不公、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公平、公正的法治生态被破坏也就在所难免。
因此,要破解“三耗”迷局,关键在于根治权大于法的“人治”遗毒,通过健全制度、严明法纪、实行严格责任追究等手段强化对权力的约束,违法干预执法者不再能轻易拍屁股走人,促使权力、关系、利益对法律保持应有敬畏,从而让基层执法领域“利”字当头的拍脑袋执法和低成本、无风险的趋利性执法不再有市场。 (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