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多方面原因致张高平叔侄案等冤假错案形成

2013年09月11日 07:5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我们司法部门最基本的要求。刑事冤假错案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应该看到,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守护司法公平正义底线的末端,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大门之外。

  从古今中外看,冤假错案都难以完全根除。仔细分析,冤假错案的发生原因很多。张高平叔侄案等冤假错案形成的根本原因,主要集中在司法作风不正、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等方面,当然也有一味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的问题。同时,应该看到,部分受诉法院在面临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内心不确信的案件,特别是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时,法院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问题上往往面临巨大压力,而不得不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这种“留有余地”的判决,不仅严重违背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更为关键的是,经不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更能深切地体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了。

  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关键是要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期盼为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与此同时,还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和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冤假错案的影响绝不限于个案,其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所产生的危害不容低估,既伤害了当事人,又伤害了司法形象与司法权威;既伤害了社会公众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仰,又伤害了办案法官。但由于人的认识的局限性、技术发展水平的相对性、程序制度的疏漏性以及其他许多可知或不可知的因素,冤假错案的发生仍然存在极大可能性。特别是在目前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无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树立的情况下,冤假错案发生概率甚至可以说还比较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在思想上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二,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和辩护律师防范冤假错案。要高度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对于人格尊严的保障、诉讼的公开、透明、民主以及裁判的终局性和可接受性等方面,都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从根本上讲,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有效保障。完备的程序制度,能在最大程度上为防范冤假错案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的基本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这一制度设计,就在于与控诉方形成一种诉讼对抗关系,防止对犯罪的指控成为一种潜在的犯罪认定。从防范冤假错案角度而言,推而广之,从确保所有刑事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合理性、裁判可接受性而言,辩护律师都是法庭最可信赖和应当依靠的力量。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是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无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第三,充分依靠党的领导和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司法工作,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党的领导是做好司法审判工作重要的政治保障。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包括防范冤假错案,关键是要在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共同履行法律职责,共同守住法律底线,共同防范冤假错案。加强群众监督是防范冤假错案的有效举措,坚持司法群众路线,积极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合理借助群众力量、智慧,可以有效弥补专业法官认识的局限和能力的不足。要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基础上,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理解支持,充分重视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一些重大、疑难、争议较大案件的审判,可以考虑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组成观审团旁听观审,并以适当方式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可以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意见。总之,要完善规范依法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共同为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创造宽松、理性的环境,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既是对我国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法学会要继续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在“三个必须”上狠下功夫,为推进公正司法,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贡献:必须更加自觉地将法学会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来审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能力和水平;必须更加自觉地将法学会工作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必须更加自觉地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团结引领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学交流不断拓展、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更大力量。陈冀平(作者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