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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最高检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5)

2013年09月11日 09:5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典型案例之九

  伍迪兵等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件事实:2010年伍迪兵在担任某软件公司高级开发经理期间,违反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约定,将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剑侠世界》网络游戏软件的源代码向李玉峰披露。李玉峰遂伙同孙笑天、宋明阳利用该源代码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营《情缘剑侠》游戏,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110余万元。后袁江力、熊志成以人民币58万元的价格购得《情缘剑侠》游戏继续运营,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40余万元。

  诉讼过程:2012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将伍迪兵等6人分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起诉至海淀区法院。9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6人二年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金。10月8日,孙笑天、李玉峰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后又于11月15日撤回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裁定准予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评析意见:本案是北京市“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案件,曾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不拘泥于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认真核查证据、深挖犯罪,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最终追加认定了伍迪兵侵犯商业秘密和袁江力、熊志成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营游戏的犯罪事实,使犯罪分子得以绳之以法。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自主创新的决心和能力。被害单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在游戏软件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分析发现企业在管理中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之十

  陈超、童世民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事实:2011年11月29日,南京超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诚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超在未经著作权人南京出版社许可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委托南京金灿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灿印务公司)更换46349册《小学课课通课时作业》丛书的封面、扉页、版权页和印次。金灿印务公司负责人童世民明知超诚文化公司没有取得合法委托印刷手续,仍要求员工对上述46349册图书进行盗版改造。2012年1月至2月间,超诚文化公司将改造后的盗版图书11967册销售给扬州大百科书店、泰兴艺林书店、盐城红楼书店、南通弘文书店、南京创文书店、南京育才书店、南京兴平书店、南京指南书店、镇江成才书店、南京春秋书店、常州海博书店、东台向阳书店、南京博雅达书店。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上述书店查获了超诚文化公司、金灿印务公司复制发行的《小学课课通课时作业》丛书16个品种1109册。经鉴定,均为侵权盗版出版物。

  诉讼过程:陈超、童世民涉嫌侵犯著作权一案,由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移送至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2012年5月24日,鼓楼区检察院对陈超、童世民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9月7日,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9月26日,鼓楼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超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童世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评析意见:本案所涉侵权盗版图书均为教辅用书,涉及的品种多而且数量大,案值50多万元。犯罪分子盗印盗卖正版教辅用书后通过正规的新华书店销售图书,犯罪行为十分猖獗,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为此,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曾将本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指控下,法院对涉案人员均作出有罪判决,极大地震慑了造假者。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地维护了教辅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正规版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记者徐日丹)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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