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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赵丽华怒斥侵权:汶川落泪照竟成丁书苗女儿照

2013年09月11日 1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9月11日电(记者 赵晔娇 实习生 徐凡子)近日,上千家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在转载报道山西女商人丁书苗一案时,误把著名女诗人的赵丽华照片当成丁书苗女儿侯君霞照片广泛登载。对此,赵丽华在其个人微博发表声明:“由于侯君霞涉及重大犯罪案件,该照片以讹传讹、流布甚广,严重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给我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据悉,丁书苗是山西沁水县人,曾在山西以煤炭运销起家。继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审结宣判、亲信张曙光案被公诉后,该案涉及的另一关键人物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也被提起公诉。早在今年4月,丁书苗的女儿侯君霞等5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他们被控非法经营罪。据了解,此案涉案数额30亿元,拉开了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的帷幕。

  据赵丽华介绍,上千家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在新闻中配发图片时错将她的照片作为丁书苗女儿侯君霞照片。因此,日前,赵丽华在其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等地发表声明。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赵丽华,她向记者介绍了照片的来源。

  “照片拍摄于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当时一些到过灾区的朋友在饭桌上谈论灾区情况,我听得伤感地流下眼泪。著名影像艺术家田太权抓拍了这张我两手托腮、眼中含泪的照片。”赵丽华表示,当时饭桌上还有电影《风声》、《东京审判》、电视剧《征服》、《命案十三宗》的导演高群书,著有畅销书《首长秘书》、《红色关系》的官场小说家于卓,原《青年文摘》彩版主编、著名作家周德东及《凤凰生活》杂志副主编邢艺等,他们均能为这张照片的真实性作证。

  赵丽华说,这张照片一直作为她的博客、微博头像和微信头像。很多杂志报纸对她的采访也是用的这张照片。

  由于上千家网络媒体在转载、刊发报道时均标注文章来源为四川某媒体,所以赵丽华把该媒体作为源头,在微博上要求其删除不实照片并道歉。

  记者注意到,该媒体和赵丽华正通过微博隔空对仗,坚称没有登载赵丽华照片,并发出措辞强硬的律师函。用多幅版面以及“大V大谣”这样的词语称呼赵丽华。

  赵丽华认为,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之有关规定,她有权再次要求未删照片之各大网媒抓紧删除错误照片,各发错照片的纸媒发文更正,以停止侵权、消除影响、以正视听。她希望,今后在搜索“丁书苗女儿”这一关键词时,不会出现任何她的照片。

  同时,赵丽华忍不住“一抒己见”:“作为受害人,我深深感谢这两天本着对新闻真实度负责精神、陆续删除不实照片的诸多媒体,与那些知错不改及先删照片以为毁尸灭迹、后反咬一口之无德媒体,双方形成巨大人格反差。”

  记者了解到,赵丽华的律师已经在第一时间公证到大量截图证据,并对谣言源头进行了详细追踪。

  中新网记者将继续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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