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蔡彬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罚款60万
2013年09月12日 10:1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备受关注的广东房叔,原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涉嫌受贿案,今天上午9点半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蔡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罪成立,但是他通过家属主动交回赃款,从轻处罚,此前公诉机关对他有一个11年到14年之间的量刑,法庭予以采纳,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蔡斌自首的情节予以驳回。法院宣判被告人蔡彬犯受贿罪成立,处以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记者 栾红)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