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状告村干部“脏话骂人” 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3年09月12日 13:49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宅基地之争,儋州男子林某与一村干部起争执,村干部用脏话骂林某,林某认为其受到侮辱,于是将对方告上法院。记者今天获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不构成侵害公民名誉权为由,驳回了林某的上诉。
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新英南岸村的一块宅基地,使用权至今尚未明确。该村村委会干部谢某认为林某围住争议地有碍村民通行,在以书面形式通知林某自行清理通行障碍未果的情况下,组织村民搬掉了林某围的大石头。林某认为村干部对其有意见,故意破坏、毁灭宅基地,于是到村委会办公室讨说法,并与谢某发生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谢某用脏话骂了林某,林某便将对话录下,制作成CD,作为证据起诉到法院,以谢某对其人身威胁、辱骂、侮辱、打击报复为由,要求法院判令谢某停止威胁、辱骂,并赔偿各项损失3300元,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记者 谈星余 通讯员 蔡汝乐 薛逢侠)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