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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考评员拔高考生成绩受贿27万余元被判11年

2013年09月12日 15: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作为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考试的考评员,原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官某,在评分中拔高多名考生成绩并收受好处费27.1万元。近日,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官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2010年4月,深圳开设了计算机操作员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每月考两批,对于通过者发放计算机操作员资格证书,该资格证书可作为招调工入户深圳的技能凭证。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教师官某,被聘任为深圳市计算机操作员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考评员之一,负责对计算机操作员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实操部分的评分工作。

  经查,在负责评分期间,官某于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曾多次接受行贿人肖某等人的请托,违规拔高了多名考生的考试成绩,还与其他考评员互相告知考生信息,让对方在考评中予以拔高考生成绩,致使多名本来考不过计算机操作员考试的考生通过了考试。在上述违规操作中,官某多次收受好处费,其中仅帮助肖某的14名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员考试过程中,就收受了27.1万元好处费。

  2011年9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案人员经过线索初查后,将官某等4名担任考评员的教师抓获。最终法院判处官某有期徒刑11年;另外3名涉案教师分别被判处7年6个月至9年有期徒刑。  (记者赵瑞希)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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