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7名精神病人留置东莞属实 定性为违法责任事故

2013年09月13日 09:2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1日,珠海市卫生局接到有关情况称“珠海某民营医院将7名精神病人带至东莞弃置”。接报后,珠海市卫生局迅速成立调查组。昨晚,卫生局通报了事件处理意见:给予白云康复医院严重警告,暂停其收治新病人,责令立即整改;责成医院撤消科室负责人周某职务、停止执业1年;责成医院对工作人员王某、樊某予以开除;给予院长何少津通报批评处理,勒令作出深刻检讨;给予副院长陈华伟降职处理。

  调查还原事发经过

  据卫生局通报,该局对涉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当事医护人员及7名患者进行了调查、询问和取证,事件经过如下:

  9月10日12时10分,白云康复医院精神科三区主任周某在未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在未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将7名患者安排出院,并由工作人员王某、樊某将7名患者送至东莞城南车站留置。

  经调查核实,该医疗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未对安排出院的7名患者进行病情评估,未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安排患者出院过程严重不当造成患者留置外地,造成不良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定性违法责任事故

  根据上述事实,珠海市卫生局认为,这起事件是一起管理失职、责任心缺失、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诊疗常规的责任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珠海市卫生局决定对涉事机构及责任人员作出以上处理。

  另据通报,珠海市卫生局正组织专家对7名患者病情进行检查评估,要求该医院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对7名患者进行治疗,并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当地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记者/向松阳)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