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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雨夜无证驾车撞死行人 警方奋战3昼夜嫌犯自首

2013年09月16日 14:12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参与互动(0)

  9月7日晚22时,永宁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在201省道105公里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汽车撞倒一名行人后,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趁雨夜天黑逃逸。永宁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过认真仔细勘验,初步确定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民警连夜展开调查走访

  永宁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应急预案》,调集在家休息的人员,全警投入案件的侦破工作。

  参战人员组成现场勘查组,连夜开展工作,进行走访调查,积极寻找知情人,查找破案线索。走访调查组民警排查车辆70余辆,但由于事发突然,加之事故发生在雨夜,过往车辆、行人较少,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筛查事发路段沿途监控视频,并联系相邻辖区兄弟单位配合工作,同时带着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物到银川市国际汽车城对汽车配件经营户进行走访调查,以便尽快确定肇事车型。负责电子监控视频调取筛选工作的民警对照电脑一丝不苟地筛查可疑图像。负责现场复查的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复核后,全力充实到走访调查组,加大走访调查工作力度。

  工作中,全体参战人员不顾疲劳,不顾饥饿,耐心细致地向被走访人询问与案件有关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一天的工作,民警先后调查走访群众430余人,走访商户107家,咨询汽车专修店56家,走访汽车配件经销部63家,经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仔细辨别,虽然初步确定肇事逃逸车辆基本车型,但由于该类型车辆种类较多,仍然无法确定肇事逃逸车辆的准确车型,案件的侦破一度陷入僵局之中。

  街头比对确定肇事车辆

  9月10日早晨,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范云带领民警对事故现场再次复核后,虽然对事发地段沿途收费站、加油站、砂石厂、部队驻军等单位进行调查走访,调阅筛选视频资料,但仍然没能获取与侦查破案有关的线索。民警带着现场散落物,先后在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不同的街道、路段,与过往的相似车辆进行比对,经过与27车辆疑似车辆进行反复比对,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为长城炫丽小型客车。警方随后通过12580交通秘书台,在全区发布协查通报。当日18时许,获知协查通报短信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自知逃不过公安机关布下的天罗地网,到永宁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肇事者投案自首

  据调查,现年74岁的马某某于9月7日无证驾驶车号为宁AHW810号的长城炫丽小型客车,从西吉老家出发,前往银川。9月7日22时许,当马某某驾车沿20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永宁县闽宁镇夕阳红地段时,与永宁县闽宁镇某村村民马某相撞,至其当场死亡。肇事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无证驾驶,心里害怕,既没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心存侥幸趁雨天夜黑驾车逃逸。为销毁证据,马某某于次日将肇事车辆送往银川市金凤区一家汽车修理店修理。9月10日18时,马某某从亲属处获知12580交通秘书发布的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9·07”重大交通事故协查通报后,迫于法律的威严,到永宁县交警大队投案。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永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法治新报 记者 丁 丁)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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