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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意失败被逼卖肾还债 凌晨从4楼跳下身亡

2013年09月16日 14:22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40岁的王明生意失败欠债,后被债权人李强授意拘禁在宾馆中,并被逼卖肾还债。不曾想,一时想不开的他居然在凌晨2点多从宾馆4楼跳下不治身亡。今年9月9日,死者家属诉至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经审理,李强以及具体实施拘禁的夏立国被判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78万元。

  难奈债主上门要钱 昔日老板四处躲藏

  王明从事奇石生意多年,近年来,为扩大生意,他前后向朋友借了二三十万,其中包括李强的7万元。然而,商场变幻莫测,去年年底,受经济形势的影响,王明的生意开始快速走下坡路,很快就一败涂地。

  生意失败了,王明欠了一屁股债。但不管怎么样,借来的钱肯定是要还的。从那之后,债主隔三差五地上门来要钱。为此,还不上钱的王明只好离家四处躲避。为找到王明,作为债主之一的李强曾多次带着礼品去王明父母那询问其下落,均无功而返。后经多方打探,李强终于辗转知道了王明的下落。

  被逼卖肾还债 心灰意冷从四楼跳下

  见到王明后,李强让其还钱,但对方仍然请求再宽限几天。讨债讨乏了的李强怕王明再反悔,坚决不同意,并告诉他:“你要是实在没钱可以去卖肾,一个肾十几万,我可以帮你联系。”紧接着,李强找到纸笔,让王明按照他的意思写了一份自愿卖肾还账的协议,并让朋友夏立国第二天带王明坐飞机去广东手术。晚上,李强授意夏立国将王明带至宾馆予以看押,后夏立国将王明带至徐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宾馆予以拘禁。这期间,他们又讨论了还钱的事情。大概凌晨2点多,不愿卖肾的王明越想越觉得窝囊,心灰意冷的他居然从四楼窗口跳了下去,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李强及夏立国因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以及8年。关于民事赔偿部分,因数额较大,双方协商无果,王明家属依法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强和夏立国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8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强和夏立国非法剥夺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以卖肾逼其还债的行为最终导致受害人从四楼坠楼死亡,其应当依法赔偿受害人死亡产生的抢救治疗费用、丧葬费、被抚养费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费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庭审中,两名被告对死者家属所主张的各项赔偿项目及数额均无异议,所以法庭判决赔偿78万元是合情合法的。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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