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发帖骂人招1200人浏览 网友被判赔千元
2013年09月16日 15:29 来源:南宁日报 参与互动(0)
家住横县的小苏与邻居刘某素有矛盾。去年10月12日,小苏家饲养的小狗突然死亡,小苏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单方面认为是刘某所为,遂在当地网络论坛上发帖辱骂刘某,近1200人查看该帖,回帖人数近百人。
感到名誉被侵害的刘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5月10日,刘某向横县法院提起了名誉侵权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规定,小苏需以文字方式在该论坛公开发帖向刘某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但文字内容需经法院审查。此外,小苏还需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办案法官同时提醒广大网友:网络行为同样受到现实监管,网上发言也要理性。(记者孟振兴)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