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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就给三分利 服装店女老板轻松骗得256万

2013年09月17日 10:1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句“借钱就给三分利”,大东区一名服装店女老板轻松骗了30人,骗得借款256万余元。9月1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大东区人民法院获悉,这名服装店女老板齐某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贪那三分利,损失十万多

  2012年6月,在沈阳从事服装生意的吴红(化名)接到了同样从事服装生意的朋友齐某的电话。齐某,今年50岁,在大东区南卡门路开了一家服装店,为南方服装厂加工生产服装。

  齐某打电话来是想和吴红借些钱,齐某说自己承包了一项绿化工程,现在手头的钱都押在服装行业了,资金一时短缺,想和吴红借10万元,借用一个月周转一下。当然钱也不白借用,一个月给吴红三分利。

  10万元借去一个月就能挣3000元!吴红没有多想便借给了齐某10.8万元。一个月过去了,没见齐某前来还钱,吴红给齐某打去电话催要。齐某说,目前手头还有些紧,再多借用一两个月,利息照旧,等工程款一下来就立马还本带息一并归还。吴红想钱放在手里也不急用,便没急着催要。

  8月份,吴红偶尔听说齐某和好几个人都借了不少钱,一直都没还。吴红找到齐某询问,齐某予以否认并拿出1000元给了吴红,说这是利息,让吴红再等等,工程款马上就下来了。等吴红再次知道齐某的消息时,齐某已经因为诈骗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了。

  骗256万,被判十二年四个月

  经审,齐某以高息借款行骗始于2006年,止于2012年8月。最初时,齐某因为生意资金不够找到朋友借款,也没想骗钱,可是做买卖入不敷出。于是,齐某只能赖账不还。小试牛刀感觉没事后,齐某越发不可收拾。齐某对外化名王淑兰,每次借款都承诺给对方三分利,为使骗局更逼真,齐某还主动给所有借款人写借条。

  见经营服装骗术容易被发现,齐某又换了个借款理由,以承包了一个绿化工程缺钱为由实施诈骗。几年间,齐某先后骗了30人,骗取了256万余元。其中,仅一人便被其骗走了近80万,几乎倾家荡产。其实,齐某骗术并不高明,有五名被骗者发现上当,但所追要回的钱款只有一两千元,还远不足所骗钱款的零头。

  2013年8月,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 王立军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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