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农妇种罂粟果子被判刑 称并不知行为违法
2013年09月18日 11:1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高淳区固城镇两名农村妇女赶庙会的时候,随手将路边的果子采来带回家种在了自家的田埂上,没想到,竟因为这个举动,近日她们分别获刑并被处罚金。原来,她们采来的这个果子是罂粟。
李玉和陈红是老邻居,李玉已六十四岁,陈红也五十多岁了,两人均是文盲,去年10月份,一次去安徽慈溪赶集回来的时候,她们看到路边有几株非常漂亮的植物,农村人喊它叫“英花”,听说它熬成药水能治病,两人便采了一个果子回来,回家后将果子分分洒在自家田埂上,到今年4月长出了一大块的罂粟,已经开花了。
4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固城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了这些是罂粟,立即责令铲除。经清点,被告人李玉家种植的罂粟共计878株,被告人陈红家种植的罂粟共计521株。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判决被告人李玉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8000元,被告人陈红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5000元。
两名农妇在庭上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真不知道种这东西犯法,而且也没想到一个果子能长出来这么多,只是想种点试试。”(通讯员 高研 记者 杨珊珊)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