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狗咬人引男女互殴 男子被狗咬却要赔偿狗主人

2013年09月21日 13: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狗咬人引男女互殴 男子明明被狗咬却要赔偿狗主人

  明明被狗咬了 却要赔偿狗主人

  狗咬人引发人互殴,最后——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岑琴 通讯员 徐文秋

  9月18日晚,柳州市解放北路柳侯公园门口附近,一条宠物狗乱跑时将一名男子咬伤。男子追打小狗,演变成与小狗的女主人手持木棍对打,结果双方都挂了彩。经民警调解,男子愿意赔偿对方医药费,并承担自己被狗咬的医药费。这是怎么回事啊?

  冲突

  小狗咬伤市民 引发男女互殴

  当晚11时13分许,柳州市公安局五一警务站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解放北路柳侯公园门口有人打架。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将手持木棍对打的一男一女隔开。

  经调查,当时,41岁的张先生在附近闲逛。突然,一条宠物小狗冲出,咬住他的裤子。张赶紧用力将狗踢开,小狗却张嘴咬伤了他的右脚背。

  随后,56岁的狗主人宋女士跑来,把小狗拉开。张先生十分气愤,当即捡起一根木棍追打小狗。宋女士不干了,也捡起一根木棍上前阻止。双方话不投机,在街头大打出手。最后,宋女士吃了大亏。经检查,她的右肩部等处有明显瘀伤。而张先生手脚等处也有皮外伤。

  经民警调解,张先生自愿赔偿宋女士医药费500元,并承担自己被狗咬所需的治疗费用。

  解释

  双方均不理智 案件性质升级

  被狗咬还得向狗主人赔钱,这是哪门子道理?

  9月20日,南国早报记者联系上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徐警官。徐警官说,这原本是一起比较简单的民间纠纷,但因为双方的不理智,结果升级为一起治安案件。

  据徐警官介绍,在宠物狗咬伤张先生之后,此时,狗主人宋女士需要承担责任,赔偿张先生被狗咬伤后的相关治疗费用。但随后双方发生冲突,并都受了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的伤势不重(未达到轻微伤),双方只需要互相赔偿对方的治疗费用即可。

  但双方在打斗过程中,张先生出手比较重,导致宋女士的右肩等处有明显瘀伤,到医院验伤之后,被鉴定为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宋女士伤情为轻微伤,适用该条款。

  调解

  男子主动赔偿 免除牢狱之灾

  徐警官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警方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在该起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张先生答应赔偿宋女士的伤情治疗费,且自愿承担自己被狗咬的治疗费用,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因双方达成了和解,张先生得以免除行政拘留的处罚。

  徐警官说,无缘无故被狗咬,气愤是难免的。但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时,还是要保持理智。狗狗到处乱跑,自然是狗主人管教不当,被咬者找狗主人论理和赔偿就是,而不应失了理智乱了方寸,以暴治暴,最终得不偿失。

【编辑:何敏】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