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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儿出走母亲迁怒其14岁男友 将其拘禁扇耳光

2013年09月22日 16:47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16岁的女儿离家出走数小时,虽然很快就被家长找到了,可女孩的母亲迁怒于女儿14岁的小男友,于是她伙同一老乡,将小男孩抓到车上,两人当着女孩的面,对小男孩又打又骂又恐吓,还令他自扇耳光数十下……非法拘禁数时后,他们将受伤的小男孩扔在北白象镇一山脚下,顾自开车回家了。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乐清法院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女孩的母亲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女孩的老乡叔叔老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6岁女孩小王来自河南,其父母在北白象镇开了一家小餐馆,小王在北白象镇上学。去年,小王认识了暂住柳市镇的14岁男孩小邓,两人有了早恋的苗头。小邓来自贵州,在北白象镇务工。小王学习成绩不好,一直想辍学去打工,可父母不同意。1月16日上午,小王写了一张纸条放在自家餐桌上,离家出走了。得知女儿离家出走去打工,小王的母亲田某很焦急,她让同在北白象务工的老乡老王帮忙去寻找她的女儿。

  当日13时30分许,老王开车在北白象镇路上发现小王和小邓,老王便将他们俩拉上车,带到北白象派出所门口,并通知了小王的父母。小王父母很快赶到,看到女儿跟小邓在一起,他们迁怒于小邓,即对他进行殴打。随后,小王父亲回去照看餐馆,小王母亲和老王将小邓控制在车里,由老王开车,打算带他一起到柳市镇找其母亲评评理。当他们在小邓家附近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未见小邓的母亲露面后,田某越想越生气,再次抓住小邓的头发,对他一顿暴打。

  随后,一行人又开车到小邓的暂住处取回小王的衣物,再开车到北白象镇樟湾村的山边转。在路上,田某多次殴打小邓。而老王开着车在山边转来转去,多次恐吓小邓,问小邓对这座山是否满意,让小邓自己从山上跳下去,吓得小邓全身直哆嗦,不停地求饶。而老王还不解气,又让小邓自扇耳光,要重重地扇,扇到他们满意为止。直到当日15时许,田某和老王才让小邓下车,将他一人弃于北白象镇坂塘村一山脚下,他们顾自开车回去了。

  当天下午,小王回到家后,不放心小邓,悄悄打电话给小邓一朋友,让他去小邓家看看小邓回来了没有。直到当天傍晚,小邓的母亲才在山脚找到儿子,她马上报案。经乐清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小邓虽伤痕累累,但其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3月1日,田某和老王家属与小邓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书,他们共赔偿小邓35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田某和老王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民事部分已经调解,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田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多次殴打未成年的小邓,应从重处罚。遂最终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纪承伟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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