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电脑放进大皮箱 男子堂皇带出酒店被抓获
(韦某囊中羞涩,无钱购买电脑。他灵机一动,打起了酒店的主意。韦某拖着大皮箱入住,离开时,偷偷往里面塞电脑。当韦某第二次欲行窃时,被公安机关逮住。)
韦某是扶绥人,小学毕业后,他没有继续学业,开始四处流浪。2000年,他因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韦某来到南宁,靠打零工为生。
韦某租住在城中村,为消磨无聊时光,他打算购置一台电脑。一台电脑上千元,韦某舍不得。一番思量后,他打起了酒店客房里电脑的主意。4月26日下午4时,韦某用一张捡到的身份证,在江南区亭洪路某酒店办理了入住登记。
入住酒店时,韦某拖着一个大皮箱,这看起来与其他旅客并无差异,但只有韦某清楚,他的皮箱内空无一物。次日退房,韦某的皮箱满了,他装进了一台酒店的电脑。当韦某拖着皮箱离开时,没有人发觉。
第一次盗窃得手的经历,让韦某窃喜,他决定模仿该法,继续偷电脑。考虑到安全问题,第二次作案时,韦某决定到外地去干。5月10日,韦某用同一张捡来的身份证,在北海一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让韦某没有想到的是,此时他已经成了网上通缉的嫌疑人,他进房间后不久,公安机关即将其抓获。办案民警从他身上发现了一张假身份证。对此,韦某主动交代了自己涉及的另一案件。
3月29日,为顺利进入白沙大道一酒店工作,韦某花钱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在这张身份证上,70后的韦某装嫩成为90后。靠着这张假身份证,他顺利地获得了工作。4月1日上午8时,韦某趁着无人之机,盗走了酒店前台抽屉里的4100元钱。
日前,该案在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韦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眼观察:
韦某的两起盗窃案均靠的是身份证。一张是用捡来的冒充,一张则是假证。若酒店方在审核时,能仔细点多看几眼,就不会有财物受损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