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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陷井口车主遭两单位推诿 律师:一并起诉

2013年09月24日 08:2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轿车陷井口车主遭两单位推诿律师:一并起诉

  9月17日中午12点左右,大雨致平谷区京平高速公路打铁庄桥下积水,一夏利车行经该桥下时车头陷入一集水井中。前天,夏利车仍在原地。首发集团养护公司和平谷公路局均表示水井不归其管。

  车主马先生表示,当天自己驾车沿打铁庄村龙塘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打铁庄桥下,为躲避前方驶来的一辆汽车,便右转驶入人行道,车头突然陷入水中。“地面肯定有洞”,马先生称自己下车后积水顺着车门往车内流,自己立刻拿出重要物品离开。事后,首发养护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水抽干,“车头原来陷进人行道前的一口集水井内”,马先生称。

  前天下午4点,夏利仍陷在井内。马先生说,交警告诉他应他自己负全责。马先生认为,水井管理方应负责,“井口有问题为什么没有提示措施呢?”由于首发养护公司和平谷路政分局均未对此事给出解决办法,所以他不愿将车拉走,并将抽水水泵扣留。

  现场一位首发养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处集水井上原有一个铁篦子,“但9月13日之后就不见了”。首发养护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高女士表示,此处通道桥为地方道路,其任何设施,包括人行步道、集水井等,均不属于养护公司管理。

  平谷公路局办公室王女士表示,该处集水井也非该局修建和管理,“是首发养护公司为排除桥下积水而设置和使用的”。

  律师说法

  车主可将两单位一同起诉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车主无法通过自己调查确定该集水井的管理方,在首发养护公司和平谷公路局均不承认为该集水井管理方的情况下,车主可将两单位一同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常鑫)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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