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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分手让女友捅几刀 对方是在校学生获刑2年

2013年09月24日 09:37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为了让女友“放过自己,同意分手”,竟然自愿被女友捅几刀。这起离奇的情感纠纷发生在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近日,由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二审抗诉的朱霞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朱霞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朱霞和被害人阳阳原是一对小情侣,2012年10月2日下午,在兰考县城关一个小树林里,因阳阳坚持要求分手,而朱霞执意不分,二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商定由朱霞殴打阳阳一顿作为了断。在殴打之前,怕阳阳喊疼不让打,经阳阳同意,朱霞用布条将阳阳绑在树上。朱霞先是用小刀在阳阳的前胸上刻上一个“朱”字,见阳阳仍不同意和自己继续交往,恼羞成怒之下,朱霞又朝阳阳的前腹连捅数刀。看着阳阳的腹部不断往外冒血,俩人害怕了,在阳阳的要求下,朱霞骑电动车将阳阳送到医院诊治,看到阳阳的伤口明显是被人故意扎伤,接诊医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之后,朱霞在为阳阳交纳医疗费时,被赶到的民警抓获。后经法医鉴定阳阳的损伤构成重伤。经审理,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朱霞有期徒刑三年。

  兰考县检察院接到判决,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系因恋爱关系引发的矛盾,被告人朱霞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系在校学生,又是初犯,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且有悔罪表现,案发后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综合上述情节,依法应对被告人朱霞减轻处罚,遂提出抗诉,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抗诉。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朱霞为有期徒刑二年。  (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董伦峰 通讯员康燕青 田文成)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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