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旅游团赴新疆旅游 持25本残疾证仅2本真的(3)
2013年09月24日 10: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使用假证可否记入诚信记录
新疆律师张元欣认为,近年来我国虽然在不断加大对制售假证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取得不菲的成绩,但是在使用假证上,对持假证者的定性上没有明确规定,甚至对持假证者无任何处罚措施。没有对办假证者的惩罚措施,假证的使用成本过低,是造成假证风行的重要原因。严格地说,正是假证的需求群体推动了假证现象迅速发展,屡禁不止。
“一方面,要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既要严厉打击造假卖假者,又要打击贩假者、购假者和贩假广告制作者。另一方面,要从假证的需求源头做起,加大造假者和买假者一旦事情败露后所需付出的成本,使社会对于假证的需求逐步萎缩。”张元欣说。
张元欣认为,应该将旅游景点查获的持假证者、造假者信息纳入到个人诚信体系之中,如果有人用假证逃票被识破,就应该给他的个人诚信打上污点。这种记录直接与个人信贷信誉挂钩,影响到这个人今后银行业务、分期贷款买房等各个方面,这样就能从源头上遏制旅游证件造假。 (记者潘从武)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