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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环卫所副所长因侵吞公款十余万被判刑

2013年09月24日 10:40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小小的垃圾桶竟然潜藏着“大秘密”——为能悄悄“捞一笔”,松江某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盛某先后伙同该所出纳张某和车队长袁某,试图从垃圾桶采购这个不起眼的“小环节”入手,利用其负责基层采购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抬高单价的方法,通过某有限公司多次套取公款予以侵吞,共计146950元。

  日前,经松江检察院公诉,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盛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2年6个月;分别判处张某和袁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一年,缓期1年6个月和1年执行。

  54岁的盛某,在环卫所工作多年。作为环卫采购方面的“专家”,盛某主要负责全镇的垃圾桶采购工作。2009年的一天,盛某和车队长袁某一同到某有限公司采购垃圾桶。凭借对行业报价的熟悉,盛某和卖家时某讨价还价,最终将成交价格定在185元一个。“这个价格低于当时市场平均报价,我想如果对上面多报一点也不会被发现。”盛某事后回忆。就是这一念之差,让他踏上了犯罪路。

  面对盛某抬高发票价格的要求,卖家时某当即心领神会,将发票上的单价写成了240元。随后,盛某用与发票价一致的支票支付钱款,由时某在票根上签字。事后,时某再将其中的差价返还给盛某。

  其实,早在盛某第一次和袁某一同采购垃圾桶时,两人就曾商量过合作拿差价的计划。利益的诱惑让两人一拍即合,而这一次的得手更让盛某难以收手。此后,每次拿到采购差价,盛某都会和袁某平分。2010年6月起,出纳张某也被盛某拉拢,加入其中。对于三人职务间的关系,该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俞某解释道,“在采购垃圾桶的流程中,盛某负责主要的采购部分,继而由袁某验收入库,再由出纳张某支付货款。在流程设计上,他们之间有制约作用。”

  尽管三人之间有着制约关系,但在盛某的拉拢和利益诱惑面前,几人都放弃了原则。于是,一个看似万无一失的“权钱交易链”便形成了。外到卖家,内至身边的工作伙伴,盛某一个不漏拉进了腐败圈子。

  小小的垃圾桶里滋生出长长的腐败链条——针对特殊物品采购环节中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松江区检察院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发放了检察建议并对此类问题发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为了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检察院建议,一方面应当加强岗位的交换轮换,加强行业内人员的流动性,防止利益圈子的形成;另一方面,对于采购车辆、环卫设备等金额较大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的规定,也可以覆盖到购买垃圾桶等此类需要长期采购的中小型项目。(首席记者 刘栋)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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