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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三亚溺亡 家属疑景区管理不善索赔28万

2013年09月24日 12:41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来自山西太原的张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中秋节当晚,他们一家人到三亚大东海景区游泳,其父亲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景区所在的管理公司存在救援疏忽的责任。为此,家属提出28万元赔偿。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公司回应称,该公司已经采取了多方位的监管措施,但是游客盲目下海也加重了监管困扰,家属提出的要求将上报董事会。

  “一家人都工作在不同地方,平时见面机会很少,这次趁着中秋假期聚到三亚,没想到爸爸就出事了。”据死者儿媳妇王女士告诉记者,中秋节前几天,其丈夫要来三亚出差,于是一家人决定趁此来三亚旅游,并在这里度过中秋佳节,公公婆婆从太原来到三亚,她从上海赶过来。中秋节当天下午,他们打听到大东海景区值得一去,所以一家人决定到海边走走。

  王女士表示,当天浪很大,但有很多人在海里游泳。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公公张某决定下海游泳,他们就在岸上看着,没有想到会发生意外。当天下午两点多,王女士突然发现水中的公公头部扎在水里,肢体没有任何反应,于是立即大呼救人。当时,岸边有两名热心游客很快将公公张某拖上岸,但没能挽回张某的生命。

  王女士称,大东海作为一家对外开放的景区,景区管理公司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而事发当天现场未见到警示,无人制止游客下海,出事后很久才有救生员出现,对此大东海管理公司应该对公公的死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在三亚市旅游委的主持下,张某家属和大东海管理公司进行了协调。家属认为张某的死与大东海景区的管理不善有关,为此提出了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元的索赔要求。

  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宋秀军回应,他们一直严格规范管理大东海景区,张某是在非规定地点和时间溺水,该处海域禁止游泳,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游客应该自觉遵守。记者查看该公司当天被救人员登记表发现,仅20日当天,该公司救生员在不同时间段救起了6名遇险游客。

  宋秀军表示,对于张某家属要求的赔偿,宋秀军表示要上报董事会,由公司开会后再做处理。(记者 罗清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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