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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更换保姆换来乙肝患者 雇主状告家政公司

2013年09月25日 09:3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四次更换保姆,竟换来乙肝患者,倍感气愤的李女士将家政服务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解除与之签订的服务协议,并退还雇主服务费4500元。

  李女士诉称,2013年7月15日,她与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客户中介服务协议,并支付了2280元从马连道分店雇佣了家政服务人员王某作为住家保姆,照顾孩子和做饭。不过王某只工作了六天半就离开了,之后李女士又雇了另一名保姆蔡某,并补交了2220元。但蔡某又因只做主食、不做菜,工作了两天半便被解雇。随后李女士又雇佣保姆张某,张某因无法夜间带小孩也被解雇。由于屡次无法满足其要求,李女士向家政公司下达最后通牒,称如无法提供合格保姆就与其解除合同并退还服务费。最后,第四位保姆田某来到李女士家,但李女士却发现,田某提供的体检证明竟显示其患有乙肝。

  李女士认为,自己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当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未持有合格的健康检验证明,乙方应重新免费换人,不需要服务的,乙方应退还介绍费”。李女士表示不再需要该公司服务,对方应退还介绍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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