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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到南宁偷光碟 上午得逞不过瘾下午再偷

2013年09月25日 13:5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42岁的浙江人王二(化名)曾在2010年因诈骗罪被判3年徒刑,今年9月中旬获释后,他跟哥哥王一(化名)在南宁一家书店参与盗窃光碟。到案后的王二交代,他听哥哥说书店里的光碟可以随便拿走,结果他真这么干了。9月23日下午,兄弟俩转场到第二家书店行窃时,被警方抓获

  兄弟俩书店行窃被抓

  9月23日上午,王一兄弟俩从广州乘坐火车来到南宁。由于王一曾经在南宁待过,他便成了王二的向导。王一建议出去转转,兄弟俩一起逛到朝阳路一带一家书店。哥哥告诉弟弟,书店里的光碟可以随便拿,放在口袋或挎包里就行。

  书店里,都是头戴鸭舌帽,穿白色运动鞋的两人分头行动。王二先买了一张动画片光碟,付款后将小票和动画片光碟装在包里带进书店的音像制品区,然后将数十张价值百元以上的光碟塞进包里,径直走过出口,感应门立即发出警报。王二拿出动画片光碟和购物小票,工作人员没能从这张已经付款的光碟上找到疑点,就把王二放了。

  王二回到落脚旅社,王一早已回来。当天上午,王一也从书店盗走多张光碟,他背着包溜进书店男厕,将光碟上的防盗磁条全部撕掉放水冲走,然后背包走出书店。

  当天下午,王一提议到南宁另外一家书店继续“扫货”,当兄弟二人出现在这家书店时,即被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民警抓获。

  弟弟刚出狱又出事

  24日下午,在派出所接受笔录的王二痛哭流涕,称十分后悔再次犯法。民警介绍,王二于2010年在浙江义乌一带因诈骗罪被判3年徒刑,今年9月14日刚期满释放。

  王一则交代,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卖光碟的男子,该男子告诉他可以到南宁来发财。今年7月,王一独自坐火车来到南宁,得知卖光碟男子实际上是叫他去偷。后来,他和同伙在朝阳路那家书店共盗得价值1.2万多元的光碟。王一把自己偷来的4张光碟交给该男子,男子给了他200元“劳务费”。因嫌酬劳太低,王一和男子不欢而散,之后他就琢磨着自己干,并拉来了弟弟。王一供述,之前偷来的光碟,都是交给卖光碟的男子处理。

  偷碟或为团伙作案

  王一认为对书店下手是一条安全的找钱途径,但他没意识到早就被盯上了。23日当天,就是书店员工发现这个熟悉的身影马上报警,警方迅速赶到将他们抓获。

  24日下午,埌东一家书店的经理表示,他们有理由认为这是一个团伙作案,除了7月和9月两次被盗外,他们通过监控录像还发现,其他月份也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其中就有王一。据了解,这伙人所盗的光碟,一般按标价的六折卖给音像制品店。另外根据王一兄弟俩交代,卖光碟男子以及他们在南宁认识的“同道人”,都非广西本地人,很有可能是在各地大型书店巡回作案的团伙。

  目前,警方还在对此案进一步追查。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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