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伯屋顶种南瓜坠落砸车 车主索赔三万八
杭州萧山有位大伯,在5楼楼顶搭棚种了点蔬菜和花草,楼下是大家平常停车的地方。
今年7月的一个傍晚,大伯饭后上楼顶摆弄瓜果,一不小心,一个挂藤许久的老南瓜就那么直直地坠下楼去。何先生的车中招。老南瓜自己也粉身碎骨。
这是一起典型的高空坠物的官司,以前闯祸的有砧板,有烟灰缸等等,砸死人都发生过。这次肇事的是一只老南瓜,但是当何先生提出要3万多的赔偿时,大伯想不通了。
昨天就这个事情,萧山法院业务庭主持双方进行调查。
5楼楼顶掉下的老南瓜
将凯美瑞车顶砸出大坑
以往有不少高空坠物(或者叫高空抛物)案找不到事主也是个万分头痛的情况,按照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实在确定不了是哪个房间哪位业主闯的祸,受害者是可以把整栋楼有可能的业主统统告上法庭的。
昨天的老南瓜案件这点倒是没有异议的。
原告是何先生,被告是蒋大伯,已经85岁了。这两人是同一个小区的邻居。
他们的小区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比较老,但是地段好,在萧山人民路旁边。老小区,不仅没有什么停车位,连自行车库都没有的。
所以,何先生说,平常我们大家都是把车停在两楼之间的公共空地上。
那天傍晚,何先生和往常一样,把车一停上楼烧饭(何先生和蒋大伯住在相邻的两栋楼),没过多久有人敲门说:“你的车被南瓜砸了一个凹坑。”
凹坑,不小。深15厘米,要说直径啊,几乎和整个车身宽度一样了。这是一辆凯美瑞,开了不过一年,还很新,这记创伤让何先生肉痛了。
他当场上对楼找蒋大伯交涉,大伯的女儿出来开的门,据何先生说,女儿马上返进屋里问了大伯,大伯说是我种的南瓜掉下去了。
听说要为南瓜埋单数万元
大伯不干了
要上法庭就是因为赔偿问题协商不了,双方派出所也去过了。
何先生自己也没想到,被老南瓜砸出的这个凹坑,4S店说修修要1.2万元。因为一般车顶损伤的情况比较少,所以有些车顶零件4S店不齐备的,所以又要进口零件,所以整个修车过程耗时20天。
在这20天里,做销售工作的何先生又租了辆别克凯越代步,每天租金350元。
在提出的赔偿要求中,这些都被算了进去。
还有一条,大伯更是闻所未闻,何先生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费”,开价1.8万元,这个价格何先生说是咨询专业二手车交易的人得出的。
七七八八一算,何先生提出的赔偿总额是3.8万元。
其实,在一开始双方协商的时候,何先生开出的“价码”是2.2万元,但是蒋大伯和他女儿都抛出一句“谁叫你把车停在那边的”。
先做车辆贬值损失评估
再说赔偿
昨天,萧山法院的这个程序不是正式开庭审理。这个纠纷目前还处于“诉前登记”状态,经双方同意,法院先对案子进行调查,然后再决定立案。
昨天就是调查程序,也是由业务庭来主持的,形式上跟开庭蛮像,都是让双方说自己的要求,还有一些针对性的辩论。
昨天,大伯和女儿都没来,代理人说维修费他们认的,但是有个意见,何先生停车的地方也不算规定泊位,应该算违章停车,所以对这个后果何先生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另外,代步交通费,租车代步高了点,最多赔个两三千元可以接受。还有,就是车辆贬值费他们认为没什么依据。
昨天调查的结果是把车辆贬值费拿去评估,等评估出来再决定立案开庭。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在以前的报道中也接触到过,一般是车辆发生事故后,其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比如二手车交易时这部分损失就能很明确地显示出来。但是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来看,又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意见不同,有支持也有不支持的。
哎,总的来说,一只老南瓜闯了一个价值两三万的祸,双方心里肯定都堵得慌。(通讯员 萧法 首席记者 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