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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将冥币扔地上 以捡钱平分为饵多次行骗

2013年09月27日 15:32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先故意将经过处理的冥币掉在地上,再以捡钱平分为诱饵骗取行人财物,四男子用此手段屡次作案,日前,四人均被西青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2012年4月1日,贵州省男青年江某伙同他人经预谋后,在本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张家窝医院附近,确定行人信某为行骗对象后,先将经过处理的冥币掉在地上,而后利用被害人贪财的心理,以捡钱平分为诱饵,将被害人信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50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及存折骗走,并从存折中取走人民币500元。当月29日中午,江某又伙同老乡卢某、齐某来到西青区精武镇,路遇同乡张某等人(均另案处理),采取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王某随身携带的现金300元、银行存折及金耳环骗走,并从存折中取走现金4万元。2012年5月8日上午,江某、卢某、齐某、魏某四人又在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大道附近,采取同样的手段,由被告人齐某“丢钱”、魏某“捡钱”,将被害人崔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100元、银行卡骗走,后江某从卡内取走现金9300元。所得赃款由四人俵分。经被害人报案,被告人江某、卢某、齐某、魏某被抓获归案。

  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1万元;判处被告人齐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1万元;判处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记者 孙启明 通讯员 宋莉)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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