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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查账被拒 律师称可起诉公司讨知情权

2013年09月30日 10:4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在线律师:吴伟(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先生:两年前,我与几个朋友合开了一家公司,其中一个朋友出资50%是大股东,大家就让他来做公司法人,公司日常业务也由他来负责。一段时间后,公司业务不错,但一直没有分过红。我问过大股东,他说公司利润不高,不足以分红,我想看看财务账册,他也以种种理由推脱。我应当如何维权?

  吴律师: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可以先打股东知情权诉讼。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如果经查阅,公司确有足够的利润可以分配,则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讨论分配利润事宜。

  赵先生:我婚前在单位承租了一套公租房?现在要离婚,请问房子应如何处理?

  吴律师:由于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承租权,因此,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如果双方对此无另外约定,房屋的使用权益均应当归该一方所有。

  如果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只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不影响公房承租权的归属。因此,承租权仍归该一方享有。

  敬告各位读者,本栏目自10月1日至10月7日暂停,10月8日恢复,祝您国庆节愉快!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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