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行承诺2000元存24年收益22万 到期兑现8400

2013年10月08日 08: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把闲钱放进银行存个定期存款,是不少朋友理财的一种方式。虽然相对于其他理财方式,定期存款的利息收益并不是很高,但操作简单而且安全。现在一般银行5年期整存整取的存款利率大约在4.75%,你要是存1000块钱,5年之后取出来,本息加起来大概在1200多块钱,收益并不算高。但如果我告诉你,有一份本金为1000元的银行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收益率能超100倍,你觉得能兑现吗?

  事情发生在1989年。当年的9月份,湖北省丹江口市的市民盛忠奎夫妻二人,就满心欢喜办了这样一份业务。他们拿出2000元积蓄存入了当地某家国有银行,办理了两张存单,上面写明24年到期后,将得到本息共22万元。今年的9月,存单终于到期了。可当盛忠奎夫妇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存单已失效。22万元,成了黄粱一梦。

  期盼了24年的存单为什么会失效?储户的损失又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今年60岁的盛忠奎家住在湖北丹江口市,跟记者提起这张空欢喜的存单,满满的失落和辛酸。

  盛忠奎:我是1989年9月21号在丹江口建设银行办理的。当时我们那个地方布告告诉百姓,如果存一万块钱,一个月可以拿到240块钱。89年,当时一个月才几十块钱的工资,辛苦攒了2000块。

  按照存单上明文规定,存款24年到期本息22万元,陈永梅说,两张存单上写了,不能提前支取,到期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

  陈永梅:他说存单24年到期,本息11万,第三条又说存款利率保持补贴率。无论怎样调整,银行都要按照这个凭证支付。就这个意思。

  今年9月21日,是两张存单到期结算本息的日子。当盛忠奎辗转找到该国有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并提出结算本息的时候,接下来的事儿让他怎么也不敢相信。

  盛忠奎:我去了我就说,24年前的存单按照银行当时的政策,怎么现在不给取了。他说,这存单现在无效了。我好震惊,心里想我盼了二十多年了,都退休了,老天哪可拿到这钱了。咋就不能取了。

  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央行1989年针对保值储蓄下发了紧急通知,该业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八年。于是,按照通知后规定,盛忠奎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而不是存单上写明的22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回忆了那个年代大的经济背景。

  郭田勇:80年代特别88,89年是通货膨胀很高的时代,各种银行为了稳定存款,相继出台了不少办法。各种银行出台了违规的高息揽存。

  由于时代原因,部分银行违规,及时被央行纠正,那么银行以上级部门规定为由,拒绝按照原来的规定拒绝兑付存单,是不是违约的行为?原来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郭田勇:银行尽管在80年代吸收存款的时候,曾经答应给比较高的受益。但是由于中国的利率没有市场化,银行的存款利率是受到央行的管制的。所以说,银行答应储户的收益,按照国家政策,并不成立。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认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储户不能因为银行方面的过失而获得大数额的利益。

  法学专家:这可能是银行方面有严重失误,你不能利用这个失误,来获取巨大收益。这从公平的角度上来说,也是不合理。银行肯定要给利息,如果他认为给少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照着20多万的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个人认为。

  按照这位专家的说法,即便这保值储蓄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银行方面是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呢?

  手里捏着发黄的存单,老人告诉记者,对于这家银行,他有两个疑问,第一:

  盛忠奎:既然中国人民银行9月18号下的文,为什么你丹江口银行22号还能顶着上面的指示,还是给办?

  第二,24年了,银行为什么不告诉储户?

  盛忠奎:24年期间,并没有通知过我,说这个存单没有作用了,国家有政策,这什么政策,依据什么。没有这回事儿了,我都不知道。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在这件事中,银行有过失,应该参照原来承诺的可比照利益赔偿储户损失。

  郭田勇:储户利率收益,根据国家政策是不应该拿到,但我同时认为,银行在这件事情上也是有过失的。银行应该给储户一定的补偿,也是有必要的。银行高息揽存,是违规的。另外一方面,在对央行纠正以后,不应用这么高的利率来吸引储户,它没有及时通知储户,也是不应该的。

  据了解,在该市办理了类似业务的储户有70多名。目前,他们正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讨一个说法。 (记者 韩秀)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