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接连盗窃多次获刑 监外执行患病竟成护身符
2013年10月08日 13:1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因脑部患有严重疾病,犯盗窃罪获刑被法院予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竟把患病当作护身符,接连实施盗窃行为。近日,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数罪并罚,以盗窃罪判处吴同军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9万元。
现年38岁的吴同军系濮阳市华龙区人,2012年3月19日,吴同军及同伙深夜从濮阳开车至淇滨区,将某小区楼下的一辆轿车盗走,两人在返回濮阳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6日,吴同军被押解回淇滨区接受审讯。
经审查发现,2008年10月8日,吴同军曾因犯盗窃罪被华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因患有疾病被监外执行;2011年11月29日,监外执行期间,吴同军又因犯盗窃罪被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样被监外执行。由于吴同军患病比较严重,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监视居住,不久吴同军脱逃。今年1月30日,吴同军因再次盗窃被河南省长垣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7万元。(刘效金 王天印)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