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两次到原单位闹事 持刀砍伤两门卫
2013年10月08日 14:0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宜宾市长宁县一男子罗某因生活窘迫,酒后两次到原单位闹事,并持刀砍伤两门卫。近日,罗某被长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39岁的罗某是宜宾竹海竹资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工人,几年前因公司精简人员而下岗,情绪一直低落,常在酒中度日。4月1日下午1点左右,罗某与朋友醉酒后,想到自己生活不如意,嫌原公司发给他的最低生活费太低,便想到公司找领导。随后,罗某来到公司大班调度室,不问青红皂白,殴打工作人员熊某。 不久,长宁镇派出所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进行了口头教育。当日下午4点左右,罗某越想越气不过,觉得是去“维权”,反而被抓,心中怒火冲天,提刀直冲门卫室,在和保安三言两语后,持刀砍伤公司保卫人员周某和前来劝阻的余某,吓得公司职工不敢出厂房。
经鉴定,周某右手背砍伤属轻伤,余某右前臂裂伤属轻微伤。案发后罗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姐姐自愿赔偿周某经济损失9300元、余某经济损失6700元。
近日,罗某被长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