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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他人代购毒品赚取差价 被罚1万判12年

2013年10月08日 14:09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30岁的朱杉为他人代购毒品,虽未赚到现钱,却因存在贩卖毒品牟利行为而获刑。10月7日,我们从岳塘区法院获悉,朱杉贩卖毒品10克以上不满5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6月5日下午,刘奎联系朱杉,要从她手中购买麻古和冰毒。朱杉表示手上没有现货,刘奎便要朱杉想办法,并给了1万元现金后离开。朱杉的朋友杨宏得知后,表示自己有门路可以拿到货。于是,朱杉与杨宏携1.4万元来到邵阳的一家医院附近,以冰毒每克150元,麻古每粒31元的价格,购入冰毒23.5克、麻古294粒,最后朱杉给了杨宏7克冰毒和20粒麻古作为好处费。

  回到湘潭后,朱杉以冰毒每克200元,麻古每粒38元的价格贩卖给刘奎,从中赚取差价。刘奎前后共从朱杉手中拿走10克冰毒和190粒麻古。

  6月15日下午1点多,朱杉在岳塘区一家茶餐厅门口贩卖毒品给刘奎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交易现场,公安机关从朱杉处查获麻古67粒,冰毒3小袋,从其租住的房屋中查获麻古19粒,冰毒2小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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