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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学生电话约定斗殴获刑 仅为80元车费

2013年10月08日 15:0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达州几学生电话约定斗殴场地,两帮人各带10余人,斗殴中将一人捅伤致残,两人轻微伤,斗殴的原因,仅仅为80元钱的车费……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对参与斗殴的任飞等4人,一审依法分别判处10个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10月13日,达川区某学校学生陈闯因受委屈想报复,便邀约达川区某商务学校学生张强、项辉和龚华等人帮其打架,但在赶往打架地点后,双方没有打架。张强等人让陈闯报销之前乘车的80元车费钱,但陈闯不同意,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次日,陈闯邀约田华和任飞殴打项辉,闻讯赶来的张强等人追撵至达川区南外镇某农贸市场打了陈闯带来的“哥们”。双方本想就此了事,但张强的“老大”周辉听说此事后觉得颜面受损,主动和任飞联系,扬言此事休想就此善罢甘休。

  2012年10月19日,周辉等人双方电话约定在南外镇某处斗殴。为了壮大声势,周辉一方组织了10余位“兄弟”持匕首、砍刀来到约定地点等待,任飞也带领10余人携带甩棍、刀具、锤子前往。当天18时许,双方在河边械斗,后双方又缠打至南外镇某信用社处。斗殴中,一男子被匕首严重捅伤腹部,造成九级伤残,另一男子臀部被捅成轻微伤,还有一男子头部轻微伤。

  随后,任飞等人被警察抓获。经公诉,斗殴致他人伤害的任飞等4名被告系学校学生,但鉴于双方斗殴造成了严重后果,且社会影响恶劣,4人纷纷获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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