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五村干部结伙贪污“粮补款”获刑
2013年10月09日 13:3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福建省漳浦县石榴镇梅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伙同报账员、文统虚列粮食种植面积,共同侵吞国家“粮补款”98641元。日前,漳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村干部集体贪污案,被告人陈建平、陈丹红、陈监周、陈文魁、陈建才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适用缓刑。
从2006年开始,国家为了鼓励农业发展,出台了以每年2至3季的复种指数补助种田农户“粮补款”的惠农政策,“粮补款”由国家财政统一划拨。漳浦县石榴镇将“粮补款”按照核定的指标下达到各个村。2008年至2011年间,由于下达的种粮指标均超过村实际种粮面积,加上专款专用的限制,导致部分“粮补款”无法套现,时任梅西村报账员陈建平和党支部书记陈丹红就伙同村文统陈监周及村前、后任村委会主任陈文魁、陈建才共谋虚报种粮面积,共同冒领国家“粮补款”98641元。
据悉,该案系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公诉机关认为5名被告人的贪污数额为140996元,但是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陈丹红、陈文魁和陈建才实际租田种粮100多亩,按照中央“粮补”发放政策 “谁种粮,谁享有补贴”的原则,3名被告人均享有获得国家“粮补款”的权利,所以该部分数额应当在贪污总数额中予以扣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梅贤明 通讯员 周瑞壬)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