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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将死者死亡时间“提前”4天 只纠错不提道歉

2013年10月11日 11:0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你母亲到底是哪天去世的?这一份死亡证明,咋日期不一样呢?”日前,市民龚先生拿着母亲的死亡证明去办理公证,被拒绝了。

  “是呀,为啥医院给开的证明日期不一样呢?”龚先生想要改正日期,这可麻烦了:哥几个跑了好几天,医院只答应帮助出证明,却没提过要道歉的事儿。

  死亡时间被提前4天

  龚先生说,他母亲因病于今年8月14日入住苏家屯第三医院,8月17日去世,医院开出了一份死亡证明。“家人在公安部门办理了户口注销后,去苏家屯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时,却发现几页证明上的死亡日期却分别写着8月13日、17日。”龚先生说,公证部门为此拒绝办理公证,为他母亲所办理的其他事情也只得被迫“叫停”。

  龚先生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发现死亡证明出现错误后,他们找到苏家屯第三医院。最初,负责开出证明的大夫让家属自己“纠错”,“我们哥儿四个跑了好几天,都没改过来。”龚先生说,无奈下他们只好再次找到医院,此时医院才表示,证明错误的责任确实在医院方面,医院帮助协调此事。

  医院答应纠错,没说要道歉

  据龚先生介绍,死亡证明发生错开后,苏家屯第三医院只是对相关医生进行了批评教育,除此以外没有任何表示歉意的行动。“我们兄弟几个人,多数家住外地,这一事情给我们造成了诸多不便和经济损失。”龚先生说,医院方面仅仅只是对出错医生批评了事,实在说不过去。

  8月下旬,苏家屯第三医院向相关部门出具了死亡时间的纠错证明,“听说这个证明需要公安部门逐级审批,然后才能发还到医院。”龚先生说,此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到目前一直没有下文。

  记者向苏家屯第三医院了解情况,“工作疏忽,把死亡时间2013年8月17日写成了2013年8月13日。”一名医院工作人员称,医院已出具了纠错证明。(记者 梅天磬)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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