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误认他人偷手机打伤无辜被公诉
2013年10月15日 09:0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因见一男子使用手机外形、铃音与自己丢失手机相似,甘某便怀疑该男子是小偷,并伙同朋友刘某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轻伤。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甘某、刘某提起公诉。
2013年5月19日,甘某和刘某在西城区一酒店参加同事女儿的婚礼。婚礼举行完毕后,甘某发现自己手机丢失,便四处寻找。当刘某用自己的手机帮忙拨打甘某手机时,甘某听见不远处一男子手里的手机响起,且手机外形、铃音均与自己丢失的手机一模一样。喝了几两白酒的甘某认定对方就是偷自己手机的贼,于是迅速扑上前去,该男子迅速躲闪。甘某和刘某一起追赶男子并大喊“抓小偷”。最终,二人合力抓住该男子并对其拳打脚踢,造成该男子耳鼓膜穿孔,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
后经调查发现,男子并非小偷,所持手机也不是甘某所丢手机。
检察官表示,市场上外形类似的商品数不胜数,仅依靠外形和铃声来判断对方是否为小偷,着实过于武断。同时,个人无权对他人进行暴力惩处,即使捉到小偷也应当将其交由司法机关来追究责任。(记者 曹晶瑞)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