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妻子发现千万富翁丈夫有私生子 欲离婚索赔百万

2013年10月15日 10:03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李某与付某结婚近二十年,有一个女儿。婚后两人共同打拼,创造了数千万家产。随着财富而来的,却不尽是幸福。李某发现,丈夫付某与他人有了私生子。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千万家产的同时,还提出要付某支付精神抚慰金100万元。近日,常德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对于李某的诉讼要求,付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对自己与他人同居生子一事予以否认,也拒绝给予李某精神赔偿。

  法院认为,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李某提交的户籍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双方离婚的直接原因系付某与他人同居并生子,足以认定这一事实,付某对此提出的辩解难以自圆其说。李某要求付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③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在本案中,鉴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已经向女方有所补偿,故法院最终支持了李某8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