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办公室猥亵呆傻女长达6个月 被判刑2年半
2013年10月15日 14:02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身为一名教师,竟以哄骗等手段猥亵一呆傻女孩。法制网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曹某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曹某是徐州市某学校的一名教师,然而他做的事情却有损教师这一职业道德。2010年至2011年间,在长达5、6个月的时间里,曹某在明知被害人王某智力有问题、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情况下,多次在其工作的办公室或传达室内,对被害人王某采取用手抠摸乳房、下阴部的方式进行强制猥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摸胸、摸阴部的方式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遂作出以上述判决。(记者马超 通讯员孙新红)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