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不悔改 男子再次行窃被抓受到严惩
2013年10月15日 14:50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上月25日,家住江北乌江镇的20岁林某因入室盗窃,被浦口法院判处半年有期徒刑,缓刑1年。然而他在判刑2天后,又重操旧业,在小区中偷了一辆电动车。本月12日,林某被警方抓获。因其系累犯,且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月27日,浦口乌江镇居民刘女士报警,称自己刚买不久的电动自行车被盗。乌江派出所民警在调查时得知,案发时有个年轻男子在现场转悠,后骑着电动车离开。通过居民对该男子体貌特征的描述,民警发现嫌疑人很像被警方处理过的林某。
民警在林某家蹲守了两周,本月12日晚上将其抓获,并发现一个装满自行车车锁的盒子,其中就有刘女士的车锁。面对证据,林某交代他伙同另一名嫌疑人共同作案10多起,得手后,电动车被以200元价格卖掉。(通讯员 王强 记者 刘硕)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