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禹晋永再受审还是老“跑题” 被指控合同诈骗52万

2013年10月17日 04:4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禹晋永再受审 还是老“跑题”

  被指控合同诈骗52万 答辩忙着读法规引来法官多次提醒

  前天,“微博大V”禹晋永涉嫌合同诈骗52万余元一案在海淀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虽然依旧“巧言善辩”,但因他当庭陈述的内容大多与案情关系不大,法官多次提醒他要围绕案件事实发表主要观点。

  被指控合同诈骗52万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3月,禹晋永以北京凯爱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投资开发经营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县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权1500亩,凯爱投资公司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2003年5月至6月,禹晋永在没有落实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情况下,虚构梁山凯爱工业园项目招投标的事实,以凯爱投资公司的名义发布招标公告,并以购买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的理由在本市海淀区骗取北京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万余元。2012年7月13日,公安机关将禹晋永抓获。

  辩方控方证据多重合

  再次开庭,禹晋永的辩护人当庭出示了辩方的全部证据材料,虽然有150多份,但除了被告人的学历和相关资质证书外,绝大部分证据均系控方在第一次庭审中已经出示,其中有些证据更是直接复印于侦查机关的卷宗。

  由于法庭已在上一次庭审中就相关证据组织过质证,并且双方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意见,只是在证明的事实上存在分歧,因此应法庭要求,辩护人仅就主要证据进行简要说明,并表示庭后直接将证据提交法庭。

  博士等身份未被承认

  庭审中,辩护人当庭出示了禹晋永的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学历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禹晋永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禹晋永也坚称起诉书对他的学历认定有误,自己具有博士学位。为此,公诉人也出示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答复,证明经查询未能在美国联邦教育部和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数据库中查到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同时,根据公诉人补充出示有关学校的声明,此前媒体广泛报道的禹晋永的访问学者和兼职教授身份也均被相关学校否认。

  控方建议量刑超10年

  检察院认为,禹晋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建议法院判处禹晋永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辩论阶段,禹晋永坚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罪的证据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自己无罪。辩护人也为禹晋永做了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梁山凯爱国际高科技工业园区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禹晋永是否对有关项目进行过招投标以及禹晋永与中科软科技公司之间是否属于民事纠纷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禹晋永在发言中大段地引用法律规定和词义解释,法官多次提醒他要结合案件事实发表辩护意见,期间,法官还提醒他所引用的1996年关于诈骗的司法解释已经失效。

  法院并未当庭判决,本案将择期宣判。

  晨报记者 彭小菲

【编辑:吉翔】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